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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湾周评|首次追责配合造假方,重罚至关重要
搜狐财经·2025-07-05 11:33

监管层对财务造假的打击 - 证监会首次对配合财务造假方进行严惩,拟对越博动力及两名配合造假主体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并对两名主体采取8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2018年至2022年,越博动力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等业务、虚假出售资产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1] - 于某、贺某提供其控制或联络的多家公司配合越博动力开展虚假业务,与越博动力构成共同违法,证监会拟对其分别处以200万元、30万元罚款 [1] 财务造假的危害与监管措施 - 财务造假是侵蚀市场根基的毒瘤,证监会聚焦重点领域和市场关切,严厉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2] - 第三方主体配合上市公司实施造假形成利益链,扰乱市场秩序,严重污染市场生态 [2] - 证监会联合公安部、财政部等部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确立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 [3] 监管层的持续打击与案例 - 2024年证监会查办财务造假相关案件128件,重点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第三方配合造假等违法行为 [6] - 鹏博士因操控资产减值计提虚增利润和资产,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处以3400万元罚款 [6] - 对紫晶存储案中两家配合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立案调查,坚决破除财务造假利益链条 [6] 对造假协同者的追责与赔偿 - 严惩造假协同者可以肃清本源,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4] - 知名财经评论员皮海洲提出,对造假帮凶实行行政处罚远远不够,需强化行政追责威慑力、推动刑事追责和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 [4] - 让造假帮凶承担赔偿投资者损失的责任,是对造假帮凶最严厉的打击,可能令其得不偿失甚至倾家荡产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