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华新材过会:今年IPO过关第31家 浙商证券过首单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集团")直接持有锦华新材80,837,240股股 份,持股比例为82.49%,为锦华新材控股股东。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直接持有巨化集团76.49%股份,通 过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巨化集团13.51%股权,共计持有巨化集团90.00%股权。浙江省国资 委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监管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因此,锦华新材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5日讯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5年第13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 显示,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华新材")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这是今年过会的第31家企业(其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一共过会19家,北交所过会12家)。 锦华新材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601878)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为苗淼、廖来泉。 这是浙商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单IPO项目。 锦华新材主要从事酮肟系列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硅烷交联剂、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