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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机构接入门槛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迎新规
北京商报·2025-07-06 23:57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业务规则修订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8月3日 [1] - 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三十一条,包括总则、账户管理、业务处理、结算机制、风险管理与应急处置等内容 [1] - 适用对象包括CIPS运营机构、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运营机构需经人民银行批准 [1] 规则修订主要内容 - 简化境外机构参与条件,取消"必须委托境内银行托管"的限制,改为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直接参与者作为资金托管行 [1][2] - 境外机构申请成为直接参与者的管理更为灵活,降低了国际机构接入门槛 [2] - 明确CIPS参与者的账户管理、注资、资金结算等详细流程 [2] - 运营机构可在人民银行开立清算账户,用于集中存放参与者结算资金,与运营机构其他用途资金分户核算 [2] 业务处理规定 - 银行类直接参与者应根据客户指令或间接参与者委托,以逐笔或批量方式通过CIPS办理支付业务 [3] - 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类直接参与者应根据其交易系统、证券结算系统等功能需要,通过CIPS组织或参与资金结算 [3] - 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拓展服务范围、对象或业务场景 [3] 修订意义与影响 - 本次修订是顺应人民币国际化趋势、提升跨境支付系统竞争力的关键举措 [3] - 规则调整聚焦优化参与者准入机制、强化风险防控能力、预留技术升级空间 [3] - 彰显了中国推动人民币全球使用的战略决心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