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延迟及纠纷背景 - 首钢朗泽原定于2025年6月30日起招股,但因收到民事起诉状而延迟全球发售及上市 [1] - 纠纷涉及首朗吉元42%股东吉元君熠对公司投资回报不满并要求撤资,但公司法律顾问确认其无权强制要求公司或第三方购买股权 [1] - 吉元君熠于2025年6月27日向平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公司列为被告 [1] - 吉元君熠由宁夏吉元循环发展全资拥有,后者同时全资控股首朗吉元尾气供应商吉元冶金 [1] - 首朗吉元正进行为期一个月(2025年7月1日开始)的年度检修 [1] 诉讼具体指控内容 - 指控公司违反投资协议:未通知吉元君熠即增加首朗吉元生产设施投资1.598亿人民币,且未经股东大会批准 [2] - 指控公司擅自设定首朗吉元乙醇产品销售价格,违反投资协议中"销售价格公平性"条款 [2] - 吉元君熠申请行为保全,要求禁止公司单方面重大投资及定价决策,并建立合规决策机制 [2] 公司应对措施及法律评估 - 公司法律顾问及特聘律所认为诉讼缺乏法律依据,吉元君熠胜诉可能性较低 [3] - 公司已采取抗辩行动,首朗吉元于2025年6月29日获得两项新尾气供应商不可撤回供应承诺 [3] - 新供应商承诺供应量与质量与吉元冶金相当,预计2025年10月可启用新气源 [3] - 特聘中国律师认为指控毫无根据应予驳回 [4] 潜在财务影响及风险缓释 - 若切换新供应商可能导致2025年收入下降6.2%,毛利率降0.9个百分点,净亏损增加7.2% [4] - 毛利率下降主因第三季度可能无收入但仍需承担固定成本(维护及培育成本) [4] - 公司已通过新增两家供应商实现气源多样化,认为纠纷不会对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 - 独家保荐人独立尽调未发现对公司立场的重大质疑事项 [4]
首钢朗泽(02553):吉元君熠对公司的指控缺乏法律依据 对集团业务无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