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存在两项安全事故隐患,华北建设集团被罚
齐鲁晚报·2025-07-07 14:55
行政处罚事件 - 华北建设集团因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被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处以2万元罚款 [1][2][3] - 违法行为涉及两条技术标准,其中一条违反强制性条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2][3] - 具体问题包括可燃物未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以及临时消防水泵供电电源设置不当 [2][3] 公司背景 - 华北建设集团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3.08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旭 [5] - 公司业务涵盖房建施工管理、建筑科研、建筑设计及海外经营等多元化产业 [5] - 旗下拥有多个专业公司和生产基地,经营范围遍布全国 [5] 项目信息 - 涉事项目为海淀区四季青巨山村的医物园养老项目,华北建设集团担任施工总承包单位 [2][3] - 检查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157号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