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立医疗: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2] - 原定于2025年6月2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因出席H股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未达章程规定的三分之一而延期至2025年7月7日召开 [2] - 股东大会最终于2025年7月7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召开,采用现场会议方式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代表有表决权H股股份数11,087,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H股股份总数的11.6541% [3] - 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也出席了会议 [3] 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 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4] - 《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获得通过 [4]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