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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智能: 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3] -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47号山科智慧园B座10楼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具体时间为9:15-15:00 [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日,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21日,通过深交所指定网站及媒体披露 [3][4] 参会人员及表决权分布 - 出席股东及代表共8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933,6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598% [5] - 现场参会股东7人,代表股份78,310,844股(占比56.3120%),网络投票股东75人,代表股份622,847股(占比0.4479%) [5] - 中小投资者参与网络投票75人,代表股份622,847股,占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权的0.4479% [5]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高票通过,同意票78,857,796股(占比99.9038%),反对票989股(0.0013%),弃权74,906股(0.0949%) [6]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46,952股(87.8148%),反对989股(0.1588%),弃权74,906股(12.0264%) [6]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基于2025年6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发起 [3][5] - 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对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身份及表决程序合法性予以确认,认为表决结果有效 [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