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 华 都: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关联交易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纳入企业管 理,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制度予以办理。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