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2]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信息披露事项,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2][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交易相关方等主体[3]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5][6][7]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但不得利用涉密信息进行业务宣传[8][9]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泄露或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10][11] 信息披露内容及标准 定期报告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22][23] - 年度报告需包含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股东情况、董事会报告等十项内容[24] - 中期报告需包含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重大诉讼等七项内容[25] - 定期报告披露前需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7] 临时报告 - 临时报告需披露可能对证券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等32种情形[32] - 重大事件披露时点包括董事会形成决议、签署协议或高管知悉事件发生时[34]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行为,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6]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经理层起草→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披露[42] - 临时公告流程:董事会办公室起草→董事会秘书审核→涉及重大事项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披露[43] -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交易所审核→媒体披露[44][45]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有权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等重要会议并查阅相关文件[49][50] - 董事、高管需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确保第一时间获悉重大信息[53][54]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行为,发现违规问题需提出处理建议[58] 信息保密措施 - 公司董事、高管、接触信息披露的工作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66] - 内刊、网站等宣传资料需严格管理,防止泄露未公开信息[68] - 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公司需立即披露相关事项[70]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86] - 投资者活动需事先制定接待计划,重要信息不得提前泄露[89][93] - 投资者活动档案需保存至少十年,包含参与人员、时间、内容等要素[87][88] 责任追究机制 - 因信息披露违规造成损失的,公司可对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解职等处分并索赔[102][103] - 被监管机构处罚的,公司需及时检查制度并处分相关责任人[104]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106] - "第一时间"指事项发生当日,"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108]
海 利 得: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