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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千日追偿
中国环境报·2025-07-08 08:36

案件概述 - 安徽省芜湖市某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因车辆侧翻导致约5吨不饱和聚酯树脂泄漏至浙江省松阴溪,造成生态环境损害 [4] - 事故发生后,29个吨桶全部找回,但8个滚入水中的吨桶部分破损,现场判断进入水体的污染物约5吨 [4] - 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评估显示污染对土壤结构、水生生物及水质造成损害,初步核定赔偿金额为15.33万元 [5][9] 追偿过程 - 松阳分局联合公安、检察部门组成专项调查小组,通过运输合同、行车记录仪数据、污染样本等构建完整证据链 [5] - 首次磋商持续5小时,企业承认管理不当导致事故并承诺赔偿,但后续以"路途遥远""业务繁忙"为由拖延签订协议 [9] - 累计进行2次线下约谈、5次线上正式磋商及十几次视频会议,通过"云端调解"机制保持沟通 [9][10] 赔偿方案调整 - 调查显示企业近年订单量显著减少,多数营运车辆闲置,存在实际经营困难 [11] - 松阳分局重新论证修复方案,剔除非紧迫项目后将赔偿金额从15.33万元降至11万元 [11] - 创新采用分三期付款方案(最终一期3万元于2024年10月底付清),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 [11][12] 生态修复进展 - 赔偿金专款专用,事故点污染土壤已覆盖新土和草皮,松阴溪流域生态修复持续进行 [12] - 从事故发生到赔偿完结历时1000余日,涉及跨省协作与多部门联合执法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