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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银行: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在召开15日前公告,载明日期、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及网络投票程序[1][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8日14:30在太湖大道10888号5楼报告厅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分时段进行(交易时段9:15-15:00)[2] - 召集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1][3] 出席情况与人员资格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77人,代表表决权股份475,284,8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4047%[3] - 列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现场与会人员资格经查验合法有效[3] 议案表决结果 - 取消监事会议案:获通过,具体投票比例未披露[4] - 变更注册资本议案:获通过,具体投票比例未披露[4]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通过,具体投票比例未披露[4]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获通过,具体投票比例未披露[4]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以99.3716%同意票通过(472,298,497股),反对票占0.5462%(2,596,279股)[4] -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束兰根以99.2969%同意票(471,943,368股)当选,反对票占0.5757%(2,736,563股)[4] - 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议案:以79.9165%同意票(379,831,231股)通过,反对票占19.6578%(93,430,901股)[5] 表决程序有效性 - 议案审议与公告内容一致,无临时提案,采用现场+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计票程序合规[5][6] - 律师确认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