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起重: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定,有充分理由确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已做出声明,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口头证言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负责; 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和证券欺诈问题; 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七月 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 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海通"或"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 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