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四会市大沙镇马房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张驰 [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4] - 公司前身为广东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5] 上市审批进展 -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2]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公司发行上市申请 [4]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出具证监许可〔2025〕907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4] - 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下发深证上〔2025〕716号文,同意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代码为"301630" [4] 财务表现 - 公司2022-2024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800.32万元、16,447.93万元和14,330.56万元 [6] - 2022-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7,520.14万元、15,328.75万元和13,410.38万元 [6] - 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6] 中介机构 - 兴业证券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林剑锋、万弢 [7]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00Z0132号) [2]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发行人法律顾问,出具康达股发字【2025】第0051号法律意见书 [1] 公司治理 -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并设置了相关职能部门 [5] -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等内部制度 [4]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
同宇新材: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