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7日和7月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异常波动情形[1] - 公司自查显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1] 重大事项核查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等事项[2] - 公司未发现可能影响股价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2] 股价敏感信息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谢涛、江洪波在2025年7月7日和7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80,000股,符合此前公告的减持计划[2] - 除上述减持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2] 信息披露声明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渠道[3] - 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信息,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