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出台“好房子”新标准
齐鲁晚报·2025-07-09 05:08
建筑规划标准 - 市主城区高层建筑高度控制在54米以内(约18层) 住宅容积率不超过2.5 [1] - 县(市 区)中心城区新建多层住宅容积率控制在1.2以下 有效扩大楼间距改善采光 [1] - 首层架空层梁底净高不小于3米 提升公共空间舒适度 [1] 生活配套设施 - 住宅小区必须设置标准儿童游乐场和老年活动区 避开建筑阴影区 [1] - 健身步道每100米设置休息座椅 机动车位按1∶1.2配建 [1] - 100%预留电动车充电设施 主入口预留10米缓冲空间设专用停靠区 [1] 景观绿化设计 - 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提升防涝能力 快速路交叉口增设24小时口袋公园 [2] - 建设2.5米宽风雨连廊连接楼宇 建筑立面采用公建化设计提升城市形象 [2] 政策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全市所有新建住房项目 改建小区可参照执行 [2] - 新规注重居住体验和生活便利性 体现"房子是用来住的"理念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