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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公开通报12起自然资源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中国自然资源报·2025-07-09 10:14

自然资源领域违法典型案例通报 核心观点 - 浙江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通报12起自然资源领域违法典型案例,旨在打击违法行为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1] 非法占地案件 - 浙江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非法占用4.56亩集体土地(含3.87亩耕地)建设临时工棚,后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 [3] - 鄞州区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用567平方米建设用地建造配电房等设施,被没收建筑物并罚款5670元 [4][5] - 宁波某建设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用3016平方米土地(含1450平方米坑塘水面)搭设工棚,被罚款69.8048万元 [7] - 北仑区某村经济合作社非法占用2415.2平方米土地建设文化礼堂,被没收建筑物并罚款67625.6元 [8] - 慈溪市洪某某非法占用55.15亩耕地作窑土堆场,导致耕地重度毁损,被判刑并处罚金1万元 [13] 非法采矿案件 - 鄞州区吴某某非法开采黄泥1660吨及宕渣741吨,获利46632.4元,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3989.7元 [6] - 北仑区郑某某非法开采黄泥1200立方米,获利24000元,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7200元 [9][10] - 奉化区王某某超范围采挖砂石5257.46立方米(价值27.1313万元),被判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11] - 余姚市黄某某等非法开采塘渣5000余吨(价值28万元),分别被判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5000元 [12] - 象山县潘某某以清淤名义非法开采石料13030.1吨(价值26.0602万元),被判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17] 其他违法行为 - 宁海县徐某某非法占用36.7亩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导致36.04亩农田毁坏,被判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14][15] - 宁波某建材有限公司超挖矿量761立方米(损失价值90298元),被罚款36119.2元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