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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际油气: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2] -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3]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7][8] - 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9][10] - 若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自行召集 [10][11] 股东会议案和提案 - 提案内容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14] - 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15]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并充分披露提案内容 [16][17] 股东会召开方式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便利股东参与 [21]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9:30 [22]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公司不得拒绝 [24] 股东会表决和决议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特定情况下必须采用 [33] - 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6]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 [47] 股东会决议执行和信息披露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经理层具体实施 [49] - 决议执行结果由经理向董事会报告,或由审计委员会直接向股东会报告 [50] - 股东会决议需按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实施 [52] 附则 -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董事会,修改或废止由股东会决定 [60][59] - 本规则如与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抵触,需及时修订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