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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券商落地新版程序化交易协议 高频交易投资者的这些信息都要报告了
每日经济新闻·2025-07-09 22:42

程序化交易新规发布与实施 - 中证协发布《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示范文本)》,要求券商参照执行,投资者需签署协议才能开展程序化交易,否则需关闭权限或停止交易 [1] - 协议明确禁止利用程序化交易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要求高频交易投资者报告系统服务器所在地、测试报告及应急方案等信息 [1][4] - 沪深北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于7月7日正式实施,细化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高频交易管理等规定 [5] 投资者报告要求 - 投资者首次开展程序化交易前需向券商报告账户基本信息、资金信息、交易信息和交易软件信息,券商核查确认后方可交易 [2] - 投资者需在重大变更发生后下月第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变更,包括资金规模、杠杆来源、交易策略、软件信息等变化 [2][3] - 高频交易投资者需额外报告系统服务器所在地、测试报告、应急方案及联络信息等 [3][4][6] 高频交易监管措施 - 高频交易认定标准为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300笔以上或全日20000笔以上 [5] - 券商有权对高频交易加强监控,发现异常可采取拒绝委托、暂停服务等措施,并向监管机构报告 [4] - 交易所明确四类异常交易行为构成要件,包括瞬时申报异常、频繁撤单、拉抬打压和大额成交 [5] 行业影响 - 新规实施有助于遏制市场操纵和不公平交易,增强市场稳定性和透明度 [5] - 监管加强可能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为资本市场注入活力并推动市场体系成熟化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