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 江苏新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暨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1]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 [2] - 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相关条款后,《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现任监事职务自然免除 [2] - 明确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规定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需在30日内完成 [4] - 调整股东诉讼条款,删除涉及监事的内容,保留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规定 [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文件,符合规定的可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 [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12]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遵守9项具体规定,包括不得占用资金、不得违规担保等 [17] 股东大会调整 - 股东大会改称股东会,职权中删除审议监事会报告事项 [18] - 股东会授权范围扩大,允许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8] - 临时股东会召集主体由监事会调整为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 [24] 提案与表决机制 - 股东提案门槛从3%股份降至1%股份 [26] - 明确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日15:00 [29]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包括未达到法定表决权数等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