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 东峰集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议案,涉及经营范围及企业类型变更 [1] - 公司战略转型为投资持股与管理平台,通过下属企业开展实体业务经营,本次修订旨在匹配当前经营需求 [1] 经营范围变更 - 原经营范围:涵盖包装印刷、油墨制造、贸易仓储、纸制品销售、塑料及防伪材料研发、医疗器械生产、电子雾化设备及植物提取物研发销售等23项细分领域 [1][2] - 修订后经营范围:聚焦新材料技术研发推广(新增"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含技术转让/咨询等6类)、企业管理咨询及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剔除全部实体生产及贸易类目 [2] - 关键调整:取消印刷油墨制造(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2024年8月到期)、包装装潢印刷(许可证2025年12月到期)等10余项实体业务,转向轻资产技术服务平台模式 [2] 企业类型变更 - 从"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简化合资性质描述 [2] 实施流程 - 修订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