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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华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2025-07-10 00:23

重组交易概况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与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5 51%股权 [1] - 公司计划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 本次交易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对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进行核查 [1] 前12个月内资产交易核查 - 公司与控股股东北方公司共同增资华能内蒙古电力热力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增资9,375 80万元 增资后持股比例保持20% [1] - 电热销售公司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均属北方公司控制企业 需纳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累积计算范围 [2] -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确认除上述增资事项外 公司前12个月内无其他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资产交易 [2] 交易审批情况 - 电热销售公司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主办人为王靓、张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