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 持续深化政银合作,拓展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合作银行范围,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贷款便利程度 [1] - 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1年以上的地区可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至90%,大型企业由30%提至50%,政策执行至2025年底 [1] - 允许困难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1] 激励企业扩岗吸纳就业 - 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按个人缴费额25%给予1年社保补贴 [2] - 吸纳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且足额缴纳3个月社保的企业/社会组织,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底 [2] - 扩大以工代赈政策覆盖范围,在县域实施城乡融合/农业农村中小型基建项目,挖掘工程建设、服务保障等环节用工岗位 [2] 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 - 省级教育部门汇总未就业困难毕业生信息,建立"一对一"帮扶台账,为每人推荐3个以上优质岗位 [3] - 离校前由教育与人社部门联合帮扶,离校后由人社部门提供"1131"服务(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培训/见习机会) [3] 就业援助与失业保障 - 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及税收优惠政策 [3] - 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且非自愿中断就业者,按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并代缴医保,兑现价格临时补贴等待遇 [3] 政策执行与协调机制 - 要求各地强化稳就业政治责任,跟踪存量政策落实,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4] - 重大政策/项目实施前需评估对岗位创造、失业风险的影响,加强宏观政策协调配合 [4]
国办: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 拓展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合作银行范围 为每名困难毕业生推荐3个以上优质岗位
上海证券报·2025-07-10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