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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牵出前高管购买巨额保险细节,交大昂立“民转刑”不予立案

案件核心事实 - 交大昂立起诉五位前高管涉嫌通过购买团体保险后退保至个人账户的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涉及金额总计1664万元(2016年380万元+2018年1284万元)[2][4][8] - 2016年购买的天安人寿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涉及杨国平等6名高管,退保后379.24万元退回五人个人账户[5][6][7] - 2018年购买的某国资保险公司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分三次支付1284万元,退保资金同样分批退回五位高管个人账户[8] 公司治理与财务操作细节 - 两笔保险支出均通过"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列支,未在财务底档中明确标注用途[9] - 付款流程显示2016年保险由财务总监娄健颖审批、董秘李红经办[5],2018年保险分三次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名义支付[8] - 退保操作均由时任董事长杨国平签字办理,理由为"财务原因"[6][7] 法律合规性问题 - 律师事务所认定该行为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高管薪酬审批的规定[10] - 会计师事务所指出该事项未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公告或年报披露[11] - 专业人士认为该案例可能成为上市公司董监高治理的典型判例[12] 公司控制权变更背景 - 公司实控人自2015年起经历三次变更:大众交通→上海大众企管→上海韵简(2022年8月)[4] - 涉诉事件发生在2016-2019年杨国平担任董事长期间[4] 案件进展 - 公司已向公安机关刑事报案但暂未立案,正申请行政复议并补充新证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