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电器: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7月10日在上海市松江区莘贤路3655号正泰启迪智电港A3栋一楼会议室召开,因董事长缺席,由董事朱信敏主持[4] - 会议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议案与《股东会通知》完全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3][5] - 投票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交易时段为9:15-15:00[4]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59,146,662股,占比54.1600%[5] - 网络投票股东1,408名,代表股份310,148,163股,占比14.4914%,中小投资者占比14.5203%[5][6] - 总出席股东1,420人,代表股份1,469,294,82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8.6514%[5][6]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议案表决采用记名投票,现场计票由股东代表及律师共同监督,网络投票数据由上交所系统提供[7] - 核心议案通过率为99.7842%,反对票占比0.1837%,弃权票占比0.0321%,数据差异因四舍五入导致[7][8] - 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7][9]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中国境内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