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奥普科技: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普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2025-07-11 00:21

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实施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等事宜 [4]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5] -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5] 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考核管理办法》,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评结果为良好(解禁比例80%),1名为合格(解禁比例50%),需回购注销未解禁股份合计109,350股 [5] - 涉及人员及数量:本次回购涉及7名激励对象,拟注销限制性股票109,350股 [5] - 操作安排:公司已在中登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账户(B883998235),并申请办理注销手续,预计2025年7月11日完成注销,后续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 本次回购注销的信息披露 - 公司已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6] - 计划于2025年7月11日公开披露《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及本法律意见书 [6]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要求 [6] 结论意见 - 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必要授权,符合实施前提条件,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 [6] - 公司需后续完成减资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手续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