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以总股本201,226,732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61,336.60元(含税)[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7/17,除权(息)日为2025/7/18 [1][3] -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未实施 [1] 分配实施对象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4] - 股东许广彬、朱君斐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2]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20%,1-12个月10%)[3] - QFII股东需自行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0.045元 [4][5][6]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判断纳税义务,税前每股派发0.05元 [6] 方案审议情况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