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发布指引,北向资金被纳入程序化交易报告范畴
第一财经资讯·2025-07-11 19:17
沪深股通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正式落地 - 沪深交易所发布《报告指引》将沪深股通投资者纳入程序化交易报告范畴 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执行 [1] - 报告主体以北向投资者识别码(BCAN码)为基础 报告路径为投资者→香港经纪商→香港联交所→沪深交易所 [1] - 报告内容和监管要求与境内保持一致 违规主体将面临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1] 规则实施时间安排 - 《报告指引》将于2026年1月12日正式实施 存量投资者需在实施后3个月内完成报告 [1] - 2023年10月内地股票市场存量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已全部完成报告 新增账户实行"先报告后交易"机制 [2] 政策制定背景与监管框架 - 2020年新《证券法》首次对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原则性规定 要求投资者向交易所报告 [2] - 2023年9月沪深交易所发布《报告通知》建立沪市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 2024年5月证监会明确内外资一致原则 [2][3] - 2025年4月沪深交易所发布实施细则 明确沪股通投资者报告制度框架性要求 [3] 后续监管协作计划 - 沪深交易所将加强与香港联交所跨境监管协作 推进规则培训和技术开发保障《报告指引》平稳实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