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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石创新: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2025-07-11 19:19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确保依法行使职权 [1]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需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框架内行使职权 [1][3]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两种类型 [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 [2][3]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 [3]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响应可自行召集 [9][10]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14]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 [15] - 股东会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董事候选人背景及关联关系等信息 [17][18] 股东会召开形式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20][21] -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出席 [24][25]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特殊情况可由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推举代表主持 [30][32] 表决与决议机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5] - 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 [37]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议需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8][40]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41] 会议记录与执行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人员、表决结果、质询答复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54][55] - 股东会决议若违反法律可被法院撤销,但程序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 [52][53] - 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 [51] 规则效力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修改需同等程序,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56][59] - 规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条款表述中"以上""以下"含本数 [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