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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新能: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案件处于一审判决阶段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和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为原告 [1] - 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80,560,894.43元及相关利息 [1] - 案件涉及与志存锂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金辉锂业有限公司、宜春天卓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 [2] 一审判决结果 - 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碳酸锂采购框架协议》 [2] - 被告需向湖南长远锂科返还预付款基数并按LPR二倍支付利息 起始日为2024年9月30日 [2] - 被告需向金驰能源返还预付款并按LPR二倍支付利息 起始日同上 [2] - 被告需分别向湖南长远锂科和金驰能源支付违约金10,000,000元和10,000,000元 [2] - 被告需向湖南长远锂科支付未执行部分金额10%的违约金9,032,174.7元 [2] - 南进喜、南东东、南天对被告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 - 湖南长远锂科对江西中科锂业名下股权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 对公司财务影响 - 公司已在2024年年报中对诉讼事项计提坏账准备 [3] - 一审判决结果或将增加公司本期利润 具体金额需以审计为准 [3] - 目前判决仍在上诉期内 最终影响需以生效判决执行情况为准 [3] 其他信息 - 案件受理费966,092.67元和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方承担 [3] - 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