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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股份: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2025-07-12 00:13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6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及6月19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通知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在北京大兴区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李俊杰主持 [4] - 网络投票分时段进行: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9:15-15:00 [4] 参会人员资格 - 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资格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验证 [4][5] - 网络投票A股股东资格由上证所系统验证,H股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结算公司认定 [6]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计票由监事、律师及会计师共同监督 [7] - 合并统计结果显示:总表决股份247,971,252股(占出席会议股份99.9164%),反对207,500股(0.0836%) [7]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30,200股(84.8794%),反对189,790股(7.2232%),弃权207,500股(7.8974%) [7] 法律结论 - 会议程序及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