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核心框架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规[1] - 旨在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2] - 覆盖股东权利行使、经营管理信息、ESG数据等沟通内容[5] 管理原则与目的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及诚实守信四大原则[3] - 要求控股股东及高管层积极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4] - 通过多渠道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企业价值[2]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法定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且通俗易懂[11] - 采用官网专栏、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元化沟通渠道[6][8][15] - 股东大会需提供网络投票并预留充分交流时间[12]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统筹管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7][19] - 工作职责涵盖制度拟定、诉求处理、股东权利保障等10项内容[20] - 建立内部信息采集机制确保经营财务数据及时归集[21] 禁止行为与人员要求 - 严禁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作出股价预测承诺[24] - 投资者关系人员需具备法律财务知识及沟通协调能力[25] - 分析师会议不得选择性披露信息或提供考察资助[43][46] 专项活动管理 - 网站专栏需定期更新年报、产品信息等投资者关注内容[28] - 现场参观需防范内幕信息泄露风险[37] - 投资者说明会需提前公告并采用视频等互动形式[32][15] 外部机构合作规范 - 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但不得代发公司经营言论[41][42] - 媒体发布需符合《证券法》规定且避免替代正式公告[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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