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体资格 - 公司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上市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7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证券代码"688556" [2][3]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007940138810,营业期限自2006年10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登记状态为"开业" [3] - 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3] 激励计划合法合规性 - 公司制订的《激励计划(草案)》共十四章,内容包括激励目的、对象范围、权益数量、有效期、授予价格等 [3] - 《激励计划(草案)》已载明股权激励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拟授出的权益数量等14项内容 [3] - 公司制订的《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的程序 [3] - 公司已履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发表核查意见的程序 [3] - 公司尚待履行内幕交易自查、激励对象名单公示、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 [3] 激励对象确定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XX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 [4]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 信息披露 - 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5] - 公司将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 财务资助 - 公司未曾且将来亦不会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6] 激励计划利益评估 - 本激励计划旨在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7] - 公司对个人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 [7] -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7]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涉及董事人员,无需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8] 结论性意见 - 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 [9] - 本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9]
高测股份: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