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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Qingdao Gaoce Technology Co., Ltd,注册地址为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5,476,919元,股份总数为765,476,919股,全部为普通股 [6][20] -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62,900股,并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3]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007940138810,系由原青岛高校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 [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10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133] - 公司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依照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136]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5][17][18]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8][29]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29]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 [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但需说明目的且公司可拒绝不正当目的查阅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4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 [8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4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115][117]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 [119][120]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 [12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 [135] 经营与投资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机械设备、模具、切割刀具等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技术服务 [14]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 [109][1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10%以上或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112]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万元或公司总资产0.1%以上需董事会审议 [112] 公司章程效力 - 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约束性文件 [11] - 股东可依据章程起诉公司、董事及高管,公司也可起诉股东及董事 [11]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