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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微: 晶华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则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并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1]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有权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职责范围内事务 [1] - 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1]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必要工作经验 [4]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近3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等 [2][4] 董事会秘书核心职责 - 信息披露管理:负责未公开信息保密、内幕知情人登记、督促披露或澄清媒体报道 [4][5] - 公司治理建设:组织筹备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协助制定内控制度、推动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 [6] - 投资者关系与股权管理: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保管股东资料、办理限售股事项及督促股份买卖合规 [7] - 资本市场战略:协助制定再融资或并购重组计划,组织董事及高管合规培训 [7] 董事会秘书履职保障与任免程序 - 董事及其他高管需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其有权查阅公司财务资料并参加重大会议 [8][17]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同时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作为候补 [8] - 解聘需充分理由,离任需完成审查及工作交接,空缺期间由董事/高管或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 [9][1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需签订保密协议,离职后持续保密至信息披露 [9]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