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电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奥尼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深圳奥尼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 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一)最近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