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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8元,以总股本127,082,805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1,666,244元 [2][4]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日期为2025年5月22日 [2][7]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4] - 杭州艾旭控股有限公司、凌世生、丽水创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学英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5]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8]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解禁前股息红利按10%税率扣税,税后每股0.72元 [9]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72元 [9]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72元 [10]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所得税,税前每股0.8元 [10] 咨询方式 - 权益分派相关问题可通过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71-85391552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