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快驴科技收IPO反馈意见:与超威集团合作模式?股权激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搜狐财经·2025-07-12 17:47

境外发行上市条件 - 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并需律师核查出具法律意见 [1] 股权结构 - 需说明控股股东长兴明远的股权变动情况及穿透后股东信息 [1] - 需律师核查股东原有股份代持的合法合规性并出具结论性意见 [1] - 需律师就公司主体资格、有效存续及历次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核查意见 [1] 业务经营 - 需补充说明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目前仅核查主要子公司 [2] - 公司拟注销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需说明现有业务不涉及该业务的依据及注销进展 [2] - 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销售金超威品牌铅酸电池,需说明与超威集团经销合同期限及合作模式 [2] - 需说明共享出行业务的经营主体、证照、模式、历史及规模 [2] - 公司涉及收集用户个人信息,需说明数据收集使用情况及是否存在向境外传输数据 [2] 股权激励方案 - 股权激励对象包括5名合作伙伴,需说明其服务内容及3名现员工的入职时间 [2] - 需就股权激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结论性意见 [2] "全流通"方案 - 需说明股份拆细的具体计划安排及是否影响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3] - 需说明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瑕疵 [3] 供应商及收入结构 - 2022-2024年公司向超威集团采购金额分别为12.45亿元、10.03亿元、15.08亿元,占总采购额的98.5%、87%、99.2% [3] - 2022年公司95.1%的收入来自金超威品牌电池销售,2024年该比例降至70.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