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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苏吴: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 公司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披露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为钱群山 [2] - 公司通过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526.32万元 [2]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截至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占用资金余额分别为12,740.69万元、139,262.91万元 [3] 相关责任人员及处罚 - 钱群山作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隐瞒实际控制人身份,组织、指使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和资金占用,被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 [7] - 钱群英作为董事、副董事长,知悉并隐瞒实际控制人事项,未勤勉尽责,被处以200万元罚款 [4][7] - 陈颐作为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关联方资金调度,未勤勉尽责,被处以150万元罚款 [5][7] - 孙曦作为财务总监,未对贸易业务收付款保持审慎关注,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5][7] - 骆啸作为贸易业务板块子公司总经理,具体组织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5][7] 公司面临的后果 - 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7] - 钱群山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相关职务 [8]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