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万元!青岛这些企业可申报→
搜狐财经·2025-07-14 14:14
政策内容 - 青岛市四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贴息资金申报条件、材料及审核程序 [1] - 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单笔贷款按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最新一年期LPR的6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年度贴息上限50万元 [1] - 贴息资金来源于市级知识产权资金,由市市场监管局和财政局共同管理 [1] 企业申报条件 - 申报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1] - 贷款企业必须是出质专利的权利人,专利权属清晰合法且至少含一件首次质押的发明专利 [1] - 需在贷款放款前完成专利权质押登记,并按合同约定完成还本付息 [1] - 专利权质押贷款额度或占比需明确,且无财政资金不予支持的情形 [1] 申报材料要求 - 需提交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书、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及首次质押发明专利的专利登记簿副本 [2] - 需提供已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凭证、借款合同、质押合同及其他全部担保合同 [2] - 需出具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证明材料 [2] 贷款贴息计算规则 - 组合贷款中专利权质押贷款占比=专利权质押担保金额/(抵押+质押+保证担保金额),担保金额超实际贷款时按实际金额计算 [2] - 贴息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或虚假列支,违规行为将依法追责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