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规范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要求相关人员在可能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情形或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向公司责任领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报告 [1] 信息报告事务的管理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知情人员、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等 [1] - 各单位需指定专人作为重大信息报告人,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上报重大信息 [2] 重大信息报告内容和范围 - 需报告的交易行为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等 [2] - 交易报告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交易产生的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2][3] - 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同类交易需累计计算适用报告标准 [3] - 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报告 [3] - 重大风险情形包括重大亏损或损失、重大债务违约、重大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解散或关闭、重大债权未获清偿、主要资产被查封或冻结超过总资产的30%、业务陷入停顿、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等 [3] - 其他需报告的情形包括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合并分立、变更会计政策、计提大额资产减值、重大资产重组、证券发行或回购、变更募集资金项目、股东承诺事项、变更公司章程或名称等 [4][5] - 参股公司的重要会议信息需及时报告,包括董事会决议、股东会通知及决议、独立董事声明等 [5] - 未列出但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情形也需及时报告 [6]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程序与责任 - 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向董事会秘书通告,并报送书面文件原件 [6] - 董事会秘书需及时向董事长报告,并根据相关规定对信息进行分析判断,提请董事会履行披露程序 [6]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需敦促内部信息收集和整理 [6] - 瞒报、漏报、误报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将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造成损失的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 [7] 保密措施 -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知情人员需在重大信息公开披露前保密,控制知情者范围 [7] - 知情人员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8] - 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可豁免报告 [8]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新规定为准并修订本制度 [9][1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0]
章源钨业: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