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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总则 - 公司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制度以规范交易行为并防范风险,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衍生品交易定义为期货以外的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及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基础资产涵盖证券、指数、利率、汇率等单一或组合标的[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未经批准分子公司不得开展相关业务[1] 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原则 - 公司仅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严禁单纯盈利性交易,规模需与生产经营需求匹配[2] - 交易对手限定为具备国家监管机构批准资质的金融机构,禁止与非持牌机构或个人交易[2] - 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禁止使用募集资金,且需严格控制在审批额度内[2] 审批权限 - 开展衍生品交易需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审议后,若触发以下条件需提交股东会:交易保证金占净利润50%且超500万元、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非套期保值交易[2]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间任一时点金额不得超审批上限[3] - 关联方交易需符合《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3] 管理及内部流程 - 财务部负责方案编制、资金安排及日常操作,审计监察部监督合规性,董事会办公室把控审批及信息披露[3][4] - 操作流程包括业务部门提交需求、财务部拟定审批单、执行交易及定期监控报告[4] - 审计监察部需定期审查交易盈亏及风险,并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汇报[4][5] 信息保密与隔离 - 参与人员须严格保密交易信息,操作环节需职责分离并由审计监察部监督[5][6] 风险报告与处理 - 财务部需按合约及时结算,出现重大风险时需提交分析报告及解决方案并上报[6] - 审计监察部负责监督风险处理程序,对违规行为追责[6]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交易损益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披露,套期保值业务需额外评估有效性并披露变动原因[6][7] - 交易档案由财务部保管10年,包括计划、协议及交割资料等[7] 附则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新规为准,需及时修订[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由董事会解释[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