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依据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指引[1]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的责任主体,董事长负主要责任,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负责具体登记和报送事务[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经书面承诺确保真实性,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1]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涵盖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人员、控股子公司管理层[2] - 包括因业务往来或职务接触内幕信息的第三方机构人员(如证券公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2] - 收购方、重大资产交易对手方及其关联人员也被纳入知情人范围[4]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且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3] - 具体包括重大资产变动(如资产抵押超30%)、实际控制人业务变化、高管涉嫌犯罪等事项[3] - 债券价格敏感事件如破产程序、重大债务违约同样属于内幕信息[4] 登记备案流程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分阶段填写档案,完整档案需在内幕信息公开前送达公司[5] -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年报披露等事项必须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6][8] - 行政管理部门接触内幕信息需按"一事一记"原则登记[7] 重大事项进程管理 - 公司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时点、参与人员及决策方式[7] - 备忘录需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在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深交所[7] - 重组方案重大调整或终止时需补充提交知情人档案[8] 保密与追责机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范围内[9] - 禁止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9] - 违规泄露或交易将面临内部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0] 制度执行与更新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需保存至少10年[8]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新规为准,并及时修订[11] - 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需协助公司核实档案信息[8]
章源钨业: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