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源钨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公司治理结构 -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1][2]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3][4]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且可连任 [5][6] 战略委员会职能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 [7] - 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会议可采用现场或视频形式召开 [8][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0] 议事规则与程序 - 会议通知需提前三天发出,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准备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 [9]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方式,允许投资管理小组及高管列席会议 [11][12]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13] 会议记录与合规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签字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 [15] - 决议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送董事会,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16][17] - 议事程序需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4]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18]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新规为准并修订细则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