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健康告知认知偏差引发的拒赔风险
齐鲁晚报·2025-07-14 18:55

健康告知要求 - 健康告知涵盖门诊就诊记录、体检异常指标、持续反复症状以及连续服药超过30天的购药记录 [2] - 近两年内所有就医原因及诊断结果均需告知 无论是否住院 [3] - 需特别关注短期反复出现的症状 例如持续头痛或便血 [3] 投保人常见误区 - 投保人误认为无需告知门诊检查记录 仅将住院或手术视为需告知事项 [1] - 主观认知错误导致未披露慢性胃炎等需要核保评估的健康异常 [1] - 忽视电子病历中记载的"反复餐后腹胀伴嗳气2年"等持续症状记录 [1] 保险公司核保标准 - 慢性胃炎若伴随反复症状和幽门螺杆菌阳性 可能被视为胃癌风险因子 [2] - 核保可能对消化道疾病作出除外责任或加费承保的决定 [2] - 健康问卷明确要求告知近2年内持续反复出现的症状 [1] 行业操作规范 - 销售人员应引导投保人逐项核对健康告知条目 避免遗漏关键信息 [2] - 保险公司提供补充告知通道 供投保人主动完善健康信息披露 [2] - 调取完整就医记录可通过医院公众号或支付宝医疗档案实现 [3] 法律判决依据 - 法院支持保险公司因未如实告知既往症而拒赔并解约的决定 [1] - 销售人员未诱导隐瞒不影响投保人因主观认知错误承担不利后果 [1] - 电子病历中记载的持续2年症状构成未如实告知的关键证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