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39元(含税),对应每股现金红利0.0239元(含税)[1][2] - 本次分红为纯现金分红,不涉及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4] - 分红总金额为440,071,924.01元(含税),基于参与分红的股本总数18,413,051,214股计算[2] 股权登记与除息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1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為2025年7月22日[1][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33,707,45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1][2][8] -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减去0.0235元(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4] 股东分红实施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放,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发放日领取[3][5] -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8]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根据持股期限确定(持股1个月内20%,1个月至1年10%,超过1年免税)[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2151元[7]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2151元[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由纳税人自行判断所得税缴纳,税前每股派发0.0239元[7] 方案通过情况 - 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6月26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方案最初于2025年3月27日经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