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交易结构 - 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南京利德东方橡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 [1] 标的资产状况 - 标的公司51%股权存在质押状态 出让方承诺在资产交割前或更早时间解除质押 [2] - 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资产权属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业务转型 - 公司原主营业务为钛白粉生产及销售 主要产品包括金红石型钛白粉和锐钛型钛白粉 [2]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战略性退出钛白粉行业 主营业务变更为橡胶制品业 [2] - 转型后主要产品涵盖橡胶管路、密封、减震及套管制品 [2] 合规性声明 -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资产定价公允性要求 [1] - 交易符合第四十三条关于财务报告合规性及立案调查情况的规定 [2] - 交易符合第四十四条关于增强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的要求 [2]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保持与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