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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识别优质科技型企业 科创板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证券日报·2025-07-15 00:12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新规 - 上交所发布《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8号》,明确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新申报企业适用条件,涵盖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范围界定、持股及独立性要求等13条细则 [1]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入股年限、数量、比例将作为审核注册参考,旨在健全市场化识别优质科技型企业的机制 [1]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筛选机制 - 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针对研发投入高、业绩不确定性大但潜在爆发力强的科技企业,需依赖专业机构成熟的识别筛选机制 [2] - 合格投资者主体包括私募基金、政府基金、链主企业投资机构等,需满足治理健全、管理资产规模大、诚信记录良好等条件 [2] - 投资经验要求:近5年投资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企业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 [3] - 持股要求:IPO申报前24个月入股,持续持有3%以上股份或不低于5亿元投资金额,禁止突击入股 [3] 境外市场经验与境内试点基础 - 港股18A章和18C章要求特专科技/生物科技公司引入资深投资者,67家港股18A章公司平均每家获3名投资者,单个平均持股6.5% [4] - 境内私募股权基金规模达10.96万亿元,创业投资基金3.41万亿元,为科技型企业各阶段提供资金支持 [4] 制度作用与实施方式 - 资深投资者通过专业判断和资金投入,为审核注入"市场智慧",辅助评估企业科创属性和商业前景 [5][7] - 发行人可自主认定并披露资深投资者情况,但交易所明确其不直接等同于符合科创属性或上市条件 [7] - 产业投资者(如链主企业)和财务投资者(如头部私募)分别凭借产业链洞察力与行业研究能力参与价值判断 [6] 政策目标与行业影响 - 绑定长期资本与耐心资本,强化机构对企业价值的背书,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3] - 制度试点聚焦前沿科技领域未盈利企业,缓解其研发周期长、商业化风险高的融资难题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