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集团: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总经理(总裁)为公司的法 第八条 总经理(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 总经理(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 二十 一 条 公 司或 公 司的 子 公司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 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 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