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画饼”续贷,919万过桥款打水漂!最高法终审判赔超千万本息
过桥贷款纠纷案件核心分析 - 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因虚假承诺续贷导致过桥资金方林某何919万余元本金无法收回,最终被判赔偿本息合计1160万余元 [1][4][13] - 案件涉及鑫旺超市实际控制人林某锦利用集体房产抵押获取940万元贷款后因职务侵占被调查,导致抵押物存在瑕疵 [3] - 银行工作人员在明知贷款存在风险情况下仍向资金方代表承诺"上报当天即可放贷",诱导1500万元过桥资金注入 [4][9] 资金流转过程 - 林某何基于银行续贷承诺向林某锦出借1500万元过桥资金,月息2%,约定5天周转期 [3][4] - 资金到账后银行立即扣划944万元用于偿还鑫旺超市到期贷款本息,剩余555万元部分收回 [4] - 银行以抵押物瑕疵为由拒绝续贷,导致林某何实际损失919万元本金 [4][10] 法律争议焦点 - 银行抗辩称与林某何无直接法律关系,工作人员表述仅为"支持续贷上报"而非保证 [8] - 二审法院认定银行存在故意隐瞒林某锦被免职、抵押物撤保等关键事实的欺诈行为 [9] -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银行欺诈行为独立性,需承担本金919万元及利息241万元的赔偿责任 [12][13] 判决结果演变 - 一审法院驳回林某何诉讼请求,认为银行无审查还款来源的义务 [8] - 二审判决银行对林某锦应退赔的919万元承担连带责任但未支持利息 [10] - 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赔本息合计1160万元,明确利息损失属于赔偿范围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