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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数据条例9月起施行,明确算力布局、数据跨境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7-15 18:25

立法核心与意义 - 《珠海经济特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条例》共六章四十三条,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供法治保障 [1] - 该条例是珠海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关键一步 [1] - 条例通过公共数据管理、数据资产化、跨境合作等方面的先行先试,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 数据基础设施与投入机制 - 条例明确将数据基础设施纳入财政重点投入范围,并通过财政、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完善创新投融资体制 [2] - 珠海将着力建设跨境服务型算力集聚区,探索“本地+远程”结合的供给模式,构建智能高效绿色算力体系 [6] - 推进骨干网络提速扩容,部署5G专网和全光网,打造低时延高带宽广覆盖的数据流通通道 [6] 数据资源管理与供给 - 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管理体系,细化数源单位职责,落实数据管理主体责任,推动普查、目录、分级分类和登记制度落地 [2] - 推动非公共数据纳入普查覆盖和采购登记范围,促进更多数据与公共数据融合使用 [2] - 后续将修订《珠海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公共数据全流程管理,提高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4] 数据流通利用与资产化 - 推动公共数据实行“先登记、后授权”整体授权运营,鼓励多方共同打造数据应用场景和创新实验室 [2] - 提出推进数据资产入表和价值评估,探索数据跨境安全高效流动新路径,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 [2] - 珠海将推进数据资产化工作,制定标准化指引,引导企业开展数据资产入表,建立价值评估体系和质量管理机制 [7] 数据安全与跨境合作 - 推动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和隐私计算平台建设,破解数据共享与安全保护矛盾,做到“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 [6] - 积极探索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加强与横琴、澳门的交流,完善“中心+平台+站点”多层次服务网络,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7] - 加快建设跨境数据安全管理示范基地,推动数据加工贸易、国际数据中心等新业态发展,助力湾区数字经济互联互通 [7] 后续实施与产业发展 - 条例生命力在于执行,将出台多部配套规范,加快形成数据全链条管理政策体系 [1] -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开放包容、安全有序”原则,重点推进数据资源高效汇聚、有序流通和深度应用 [7] - 强化政策、资金、人才等要素供给,发挥政府投资、国有资本和社会基金联动作用,引导更多资源投向数据产业 [7]